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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安排:电话咨询
课程内容:物业管理师 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
物业管理员¥720元 助理物业管理师¥1180元 物业管理师¥2350元
包含:①培训学习费 ②考前辅导费 ③建档费 ④评审费 ⑤认证费 ⑥论文审查费 ⑦考试费
课程介绍
2000年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保证其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其他任何证书都不能替代。如用人单位违反该规定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上岗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再上岗。 2003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颁布)要求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根据上述文件和《关于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劳社鉴发[2002]3号文)精神,广州市红日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经省市劳动保障部门授权,特开办物业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班。本中心是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为广州市企事业单位提供劳动人事岗位和人力资源、企业培训、物流、物业等管理类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的权威机构,在教义编制、培训方式、认证考试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在珠江三角洲企事业单位很负盛名。欢迎各位报名参加!
报名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物业管理员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⑵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助理物业管理师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⑴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经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物业管理师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⑴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⑵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⑶具有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报考对象
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以及准备到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
证书:通过统一鉴定考试合格后,颁发物业管理师相应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培训教材及培训内容 采用指定教材。培训内容:⑴职业道德基本知识;⑵物业管理基础知识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⑶物业管理专业技能知识。 开课时间:3月1号 收费标准 级 别 培训时间 培训费 教材资料费 考核费 合计
物业管理员 5天 450元 100元 170元 720元
助理物业管理师 8天 850元 100元 230元 1180元
物业管理师 8天 1650元 100元 600元 2350元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日8:00~21:30
咨询电话:020-61137548 61137549 86000141
86000467 86000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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